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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谭晓)23岁的南宁姑娘小丽和男友阿宁共同投资开了一家甜品店,两人分道扬镳后,甜品店归小丽所有。阿宁觉得吃亏,要讨回投资的6万元,可小丽暂时也没有钱。一来二去,两人彻底闹掰,去年年底,阿宁带着人来搬沙发抵债,慌乱中小丽持刀捅伤两人。近日,小丽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故意伤害罪,在西乡塘区法院出庭受审。 小丽看上去斯斯文文,原本在南宁经营一家甜品店。这家店,是她和前男友阿宁共同出钱开的。可好景不长,两人因性格不合、生活习惯等问题,相处越来越不愉快,最终分道扬镳。分手后,两人投资的甜品店成了心结,经过协商,店铺归小丽所有,但需将阿宁投资的6万元归还。因为一时拿不出这笔钱,阿宁时常带人到店里讨债,为此小丽也多次报警,但治标不治本,矛盾依旧存在。 去年12月28日晚发生的事,将这对昔日情侣的最后一丝情分耗尽。当晚,阿宁带着弟弟阿威、朋友阿坚等人到店里,打算搬沙发、电饭锅等物品抵债,小丽在阻挠过程中,持刀捅向阿威、阿坚。当晚,小丽被警察带走。案发后,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,其中阿坚被鉴定为重伤二级,阿威则为轻微伤。小丽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刑拘。日前,检察机关对小丽以故意伤害罪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公诉。 4月19日,小丽当庭陈述称,自己不曾想伤害任何人,案发当晚已经接近打烊,前男友带着十几个人来势汹汹,她的手机被抢走,人身自由也被限制,当时包里正好有一把水果刀,“挥刀只是正当防卫,没想要伤害他们。”对于自己的举动,小丽称很后悔,也意识到行为的后果,自己触犯了法律,愿意接受制裁,但请求轻判。 小丽的辩护律师认为,小丽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,而受害人一方也存在过错,甚至是主要过错,以威胁手段追债的行为是该案主因,应对该案后果承担主要责任。对此,公诉方认为,小丽在伤人时就已经对后果很清楚,对方的过错和其行为实施并无直接因果关系。 当日庭审现场,受害人也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小丽赔偿伤者治疗费39638.16元。法院表示将择日再作宣判。 对此,主审该案的法官黄坚说,此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警示性,情侣婚前合伙做生意,本无可厚非,但经济纠葛要尽量避免,出现纠纷后,也应理性维权,不可作出极端举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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